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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节 (第3/4页)
更快的短跑速度,很快就追上了。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,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,再也无路可逃。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,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。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,冯斯想着,捏着拳头扑了上去。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,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。冯斯拿回手机,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,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。 正好,省得麻烦了,冯斯想着。 巡警走到他跟前,喝令他放手。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,然后说:“这个人是个小偷,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,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。”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:“这两位可以作证。”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,转向那两名目击者,但他们刚一开口,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 “没那回事,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,”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,“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,一直都是他在打人,人家没还手。” “你说什么?”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。 “是啊,这个大个子可凶呢!”中年女人附和说,“他边打边骂骂咧咧,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,说要废了他。” “他们……他们在说谎!完全是在说谎!”冯斯急了,“这家伙确实是小偷,他偷了我的手机,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,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……” 说到这里,他忽然住口不说了,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。因为他发现,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。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,小偷竟然戴着手套。 “我有皮肤病,出门都得戴着手套。”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,“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,我被他打伤了,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!” “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!”冯斯急忙辩解,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。 “闭嘴!”警察喝道。 这是一个阴谋!冯斯刹那间明白了。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,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,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,目的就是这里偏僻,没有其他游人,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“目击证人”——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,他的同伙。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: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,并且把他打伤。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?冯斯想,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?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,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,居然就这样上当了。 “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。”警察冷冷地看着他。 冯斯面带苦笑,不再徒劳地多说话。在他的视线里,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,但她跑得再快,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。 我对不起姜米,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。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。他的头垂了下去。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,在这一刻完全消散。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,冷却了一切。 四、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。在范量宇、王璐、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、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,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,也不再有黑暗家族。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,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。 但在这个夜晚,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。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,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、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,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。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,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,小道士慧心。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,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,长发也彻底剪短,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。但实际上,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,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,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,导致发育迟缓,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。他的骨架很小,体型极瘦,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,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,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。 “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。”池莲说,“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。” “这里鬼气森森的。”慧心说。 “鬼气森森不好么?”池莲一笑,“人都怕鬼。这里有鬼气,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,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。” “可是我……不喜欢安静。”慧心站在天台边缘,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。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